​​关于印发《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财经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试行)的通知
日期:2020-06-14  作者: 来源:  浏览量:474

关于印发《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财经领导小组议 事规则》(试行)的通知

 阿职院党发〔2020〕13号 

     各系(部)、处(室): 

     经学院研究审议通过,现将《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财经领导小组议事 规则》(试行)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财经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试行) 中共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0年5月25日 附件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财经领导小组议事规则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加强对学院财经工作的领导,规范学院的财经工作和运行程序,科学合理 配置学院资源,提高学院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学院资金安全,使学院财经 工作决策更加科学、民主,管理更加规范、高效,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财经领导小组是学院党委领导下的财经管理机构。财经领导 小组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实施对学院财经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审议与财经相关的重要事项。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财经领导小组由相关人员组成,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 副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由学院领导组成,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因岗位或职务变动,可作相应调整。 第四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计财科,分管财经工作领导任办公室主任,计财科及资产管理办公室主要领导任副主任。办公室在财经领导小组指导和授权下开展工作。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五条 财经领导小组对学院的财经工作问题进行研究和审议,并提出改进财经工作、加强财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具体职责如下:  1.审议学院有关财经工作规章制度; 2.审议学院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方案; 3.审议因特殊原因财务预算的调整以及当年未列入预算项目的实施; 4.审议学院资金使用、资产购置、资产处置、基建投资、捐赠等重大财经事项; 5.审议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调整; 6.审议学院大额资金的支付; 7.对学院财务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8.研究学院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和提高办学效益的措施; 9.对学院财务预算及专项预算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绩效评价,支持财会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第六条 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经领导小组组长同意临时召开。 第七条 财经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召集主持,特殊情况下,也可由组 长委托副组长召集并主持,财经领导小组成员参加,提交议题部门主要负 责人列席。 

    第四章 议事规程 第八条 财经领导小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议事规则,在讨论相关财经工作具体事项时,到会人数必须超过领导小组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财经领导小组成员自行发表意见,最后由组长统一意见后作出决议。讨论重大事项无法直接统一意见时,按投票表决方式决定,超过领导小组到会人数三分之二时方可形成决议。 第九条 财经领导小组会议议题由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汇集各部门提交的上会议题,经主管财务领导审核签字,报财经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同意后列入会议议题。 第十条 财经领导小组会议的议题收集、会议通知、会务工作由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发文等相关工作由学院办公室负责。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规则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 本规则由财经领导小组授权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 释。以前有关规定与此规则不符者,以本规则为准。